騰沖海關查獲走私大象皮
本網訊 10月2日,昆明海關所屬騰沖海關猴橋口岸旅檢現(xiàn)場關員在對一輛進境的緬甸籍貨車進行檢查時,在貨車儲物箱內查獲夾藏的穿山甲殼6.302公斤,大象皮1.635公斤。
根據CITES公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規(guī)定,大象屬于CITES附錄Ⅰ所列物種、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穿山甲屬于CITES附錄Ⅱ所列物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都禁止通過貿易、攜帶、郵寄等方式進出境。
由于大象皮、穿山甲鱗片等在傳統(tǒng)醫(yī)藥上具有較高價值,一些不法分子將目光瞄向野生動物資源豐富的緬甸,意圖通過走私進境后交易牟利。按照每只穿山甲平均獲取0.5千克左右的鱗片計算,此次騰沖海關查獲的野生動物制品意味著至少有1只大象、13只左右的穿山甲被捕殺。目前,象皮、穿山甲鱗片等動物制品的藥用價值已經可以通過其他藥品進行替代。海關提醒廣大旅客,出境游時請不要購買和攜帶瀕危野生動植物制品。(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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