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名單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名單
(2017年3月14日保山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長楊軍的提請:
決定任命宋光興為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17年3月14日保山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保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周曉銘的提請:
批準任命夏潤光為隆陽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任命鄭家耀為施甸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任命李貴平為騰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任命蔣橋原為龍陵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批準任命申有春為昌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7年3月14日保山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保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
免去許玉華的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杜曉林的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免去馬銳新的市人大常委會選舉聯(lián)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張志剛的市人大常委會農業(yè)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李方浩為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任命杜曉林為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正處級);
任命張志剛為市人大常委會選舉聯(lián)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李春華為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任命李華芳為市人大常委會農業(yè)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錢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