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舉:平凡人生中的不平凡選擇
并非科班出身,卻選擇投身警營
現(xiàn)任騰沖市公安局法制大隊副大隊長的朱先舉,1997年從保山農(nóng)校畢業(yè),像大多數(shù)有著制服夢的年輕人一樣,他毅然放棄了與自己專業(yè)對口的工作機會,毫不猶豫地選擇了與自己八竿子打不著的公安工作。之后,朱先舉被分配到了原上營派出所當了一名內(nèi)勤民警。
面對繁雜的公安工作,真正接觸之后才了解到,原來要當好一名警察,光有一腔熱血是遠遠不夠的,除了練就過硬的基本功,還需要相應的專業(yè)知識跟進。為不落于人后,朱先舉迅速開啟了自學考試生涯,白天上班工作,晚上挑燈夜戰(zhàn)苦讀,兩年后就以優(yōu)異的成績拿到了云南大學頒發(fā)的法律??莆膽{。隨后朱先舉一鼓作氣,又拿下了中央黨校的函授法律本科文憑。
天道酬勤,朱先舉迅速從一名公安“門外漢”成長為行家里手并走上了領導崗位,先后擔任五合鄉(xiāng)政法工委書記、副鄉(xiāng)長,清水派出所教導員、法制大隊副大隊長等職務。
“既然選擇了,就一定要做到最好,為這身警服增光添彩!”面對筆者的采訪,朱先舉如是說。
本可視而不見,卻選擇勇斗歹徒
2001年8月6日,朱先舉請假乘坐客車上昆明辦事。當晚21時許,客車行駛至永平境內(nèi),3名形跡可疑的男青年半路搭車。他們沒帶任何行李,當駕駛員向他們收取210元車費時,付款的那位青年翻遍了身上的所有口袋卻只湊夠了200塊錢。職業(yè)的敏感讓朱先舉心生警惕,途中始終沒有熟睡。
凌晨2時許,睡在上鋪的一名歹徒借助夜幕的掩護,悄悄爬到過道開始行竊。當他正在翻弄一名婦女的提包時,這名婦女被驚醒并大聲疾呼:“有賊!”歹徒惡狠狠地瞪著她:“別出聲!”這時睡在下鋪的朱先舉已經(jīng)揪住歹徒的手,大聲質(zhì)問:“干什么?”由于被及時制止,歹徒只好悻悻地離開:“我就下來活動一下罷了……”
兩小時后,客車行駛在安楚高速路,至羊老哨坡頭時,先前行竊的歹徒又竄至車尾翻弄一女乘客的皮包。朱先舉見狀立即大聲喝止。車內(nèi)乘客相繼被驚醒。兩名同伙見惡行敗露,便從睡鋪跳至過道準備逃離。負責行竊的歹徒則從腰間抽出一把匕首惡狠狠地盯著大家。情急中,朱先舉起身抓住過道對面的欄桿,試圖攔住準備逃離的歹徒。后者趁混亂拼命撥開朱先舉,向車門口沖去。朱先舉跳下睡鋪擒住其中一名歹徒。先前行竊的歹徒見狀,立馬持刀撲了過來。搏斗中,朱先舉不幸被歹徒刺中左大腿,頓時鮮血直流。“千萬別讓他們下車……”朱先舉在搏斗中不忘提醒駕駛員??稍挭q未了,車門已被駕駛員在慌亂中打開,3名歹徒倉皇跳車逃離……
回想起這段驚心動魄的往事,朱先舉說:“在那樣一種特殊情況下,我原本可以裝作視而不見,可身上的這身警服不允許我這樣做。事實是,警服穿不穿在身上我都必須挺身而出!”
本可退居二線,卻選擇勇挑重擔
2010年1月,朱先舉從清水派出所調(diào)往法制室工作,他深知執(zhí)法辦案是公安工作的主業(yè),法制工作又是做好執(zhí)法辦案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適應崗位需要,盡快進入角色,對新出臺的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程序規(guī)定,他總是“先睹為快”,在案件審核中還堅持 “三不放”原則:卷宗不看完不放手,問題不找準不放過,事情不解決不放下。不知不覺中,朱先舉逐步成為騰沖公安的法制業(yè)務骨干。
2014年初,騰沖公安史無前例地連續(xù)遇到兩個行政訴訟案件,作為法制大隊的一名副職,他原本可以退居二線,可為了民主與法制的進程,他毫不猶豫地擔起了“擾亂聯(lián)友汽車城正常經(jīng)營秩序行政處罰行政訴訟案”出庭應訴的重任。他加班加點反復研究案情,逐字逐句比對筆錄、一份一份摘錄證據(jù),對300余頁的卷宗先后進行了10余次的梳理。最終,公安局在一審中勝訴。
“這對曾一度缺少行政訴訟經(jīng)驗的公安局來說無疑是一劑強心針。勝訴之后,局里就決定讓朱先舉繼續(xù)擔任‘擾亂聯(lián)友汽車城行政訴訟案’的二審代理人。”法制大隊大隊長楊萬賢如此告訴筆者。
“其實剛接到這個命令,我心里多少還是有點抵觸的??赊D念一想,不管有多難多大的壓力,既然局里決定讓我挑起這個擔子,作為一名法制民警,作為公安大家庭里的一員,這擔子我即便能推也不能推。”朱先舉如是說。
這以后,朱先舉很快便進入了狀態(tài)。在對每一個疑難問題做出標記后,他虛心向領導、同事及至律師朋友請教,反復琢磨案件,尋找案件“突破點”,并對極有可能出現(xiàn)的訴訟問題全面預測,提出相應的訴訟思路……
2015年7月,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朱先舉經(jīng)過前期精心準備,在訴訟中應訴思路清晰、答辯切中要害,原告提出的問題,他均作出于法有據(jù)的回答,最終該案二審依舊以公安局勝訴而告終。
“群眾選擇用訴訟的手段解決問題,這就彰顯了騰沖民主與法治的進步,所以在這起行政訴訟案件中,無論公安還是群眾,其實勝訴與敗訴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民主與法制的切實回歸。通過這次訴訟,也讓我清晰地看到了我們公安隊伍在執(zhí)法辦案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瑕疵。訴訟結束后,結合對本案的一些思考,我把我自己的一些真實想法如實向組織與領導作了詳盡的匯報。相信,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們的每一位民警都會更加注重執(zhí)法細節(jié),精益求精……”
從警19年來,朱先舉始終堅持踏踏實實干事、清清白白做人,無論職務如何變動,都始終能夠坦然面對,且榮辱不驚。毫無疑問,他就是個平凡的公安民警,可關鍵時刻,他又總能暴出些不平凡的經(jīng)歷與選擇。
“作為民警,一朝穿上這身警服,我就必須選擇擔當。”與眾多基層民警一樣,他不僅這樣說,也是這樣做了的。(尹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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