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嚴厲
打擊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違法犯罪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森林生態(tài)資源管理,營造安全、和諧、文明的林區(qū)社會治安環(huán)境,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林違法犯罪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4個月的嚴厲打擊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現(xiàn)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2016年9月—2016年12月31日。
二、重點整治范圍:自然保護區(qū)、國家公園、風景名勝區(qū)、森林公園、濕地、天然林區(qū)、公益林區(qū)、水資源保護區(qū)、“兩江四路”、城鎮(zhèn)面山等資源豐富和生態(tài)區(qū)位重要地區(qū)。
三、重點整治行為:1.開礦建廠、采石挖砂、毀林、毀濕開墾等非法占用林地、濕地行為;2.各種經營性工程建設、項目施工中非法占用林地、濕地以及“未批先占、邊批邊占、少批多占、以罰代刑”行為;3.大規(guī)模或系列盜伐、濫伐林木行為;4.利用互聯(lián)網、寵物店、“黑市”等非法收購、出售野生保護動植物及其制品行為;5.非法獵捕候鳥行為;6.其他影響較大的破壞濕地、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
四、整治目標:堅決遏制非法占用林地和濕地、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勢頭,增強全民生態(tài)保護意識。
凡在此次專項行動中涉及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2016年10月15日前攜帶相關證件到所在縣(市、區(qū))森林公安局主動接受處理。
市嚴厲打擊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熱線及舉報電話:0875—2120617,0875—2169733。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3日